截至
中国体育彩票累计筹集公益金
本年度已筹集公益金

综合新闻
【声音】群众有呼声 政府有回应
2024-08-26

  购彩者中奖2.2亿元不用纳税,曾在社会上引起较大争议,随着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在8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明确了“一次性中奖收入”的定义,中奖2.2亿元不用纳税将成为历史。

  时间回到2023年末,在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第2023322期“选七”玩法中,江西一购彩者购买了5万多注同一号码彩票,因触发限赔,每注奖金从1万元降为4475元,奖金总额超过2.2亿元。按照当时《中国福利彩票“快乐8”游戏规则》第三十三条“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不含)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这位2.2亿元中奖者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条中奖新闻爆出后,2.2亿元巨奖得主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社会上引起争议,很多人认为巨奖得主不纳税不利于社会公平,也不利于引导购彩者理性投注。

  江西省税务局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税法对于个人购买彩票的规定是,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至于这个“一次”收入是指中奖的总收入,还是一注的中奖收入,没有相应规定。“该购彩者2.2亿元的中奖金额是否需要缴税,争议比较大。”

  随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明确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而非此前相关规则里的按单注中奖收入为一次性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再有类似江西这位购彩者中奖2.2亿元的情况,就不再免税,而是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有利于社会公平,也体现出政策引导理性投注,而非鼓励巨额倍投的非理性购彩。

  《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同时明确,在即开型彩票玩法中,一次性中奖收入是按照单张彩票奖金来算,如果单张彩票中奖收入低于1万元就不用缴个税,与现行情况一致。

  可以说,四部门这次联合发布《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是对老百姓呼声的回应,也确保彩票发行机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建设公开、公平、公正、公益、理性的国内彩票市场创造了必要条件。

  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以下统称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促进彩票事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继续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中有关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规定。

  二、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戏中获得的全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其中全国联网单场竞猜游戏分别按照足球游戏、篮球游戏、冠军游戏和冠亚军游戏设期,以每张彩票涉及比赛场次中最晚的比赛编号日期为判定标准,相同的为同一期;海南视频电子即开游戏以同一场游戏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奖金为一次中奖收入。

  三、彩票机构和销售网点兑付电脑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登记中奖人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主动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彩票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电脑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3000元至10000元(含)的个人办理免税申报,为电脑彩票和即开型彩票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个人办理纳税申报。

  五、彩票发行机构按季度将彩票兑奖数据报送税务部门。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2024年9月1日前已销售,仍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

  2024年8月15日

来 源:河北体彩微信公众号